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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今年1-10月,海关进行自愿披露工作共285件,共追缴3.73亿元

12月5日,中央广播电台报道,东莞某电子企业今年9月通过常规贸易方法进口拍照纸张,进口货物关闭后,公司自行调查发现价格申报错误。 该申报并不涉及漏税和增值税6.2万元。 公司主动向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申请披露涉税违规行为。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解决披露自愿税务违规行为若干事项的公告》( 2019年第161号)的相关规定,电子企业自愿披露符合公告不行政处罚条件,成为海关在161号公告生效后受理的全国首例企业广告自愿税务违规行为披露申请。

“广东:前10月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285宗合计补税3.73亿元”

最近,海关总署在2019年第161号公告中发布了《关于解决自愿涉税违规行为若干事项的公告》,对自愿披露发布规定了不处罚的具体标准,进一步确定了自愿披露制度的适用,体现了海关监管服改革的要求,持续营商环境

据介绍,企业广告自主披露制度是指企业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向海关报告存在问题,海关对企业广告自主披露问题实行宽大解决的管理模式。 该制度自2009年国务院670号令确立以来,以人性化的容错机制,为公司提供了纠正自身问题的机会,并在海关后续管理环节进行了重要的制度创新,比较有效地促进了海关监管和公司自律的有机统一。 推进容错机制,释放红利,引导公司自律,提升公司内部快速发展的动力,优化市场环境,实现双赢。

“广东:前10月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285宗合计补税3.73亿元”

面对自愿披露制度,一些公司可能仍心存疑虑。 自主披露是自投资网吗? 如果不主动公开,能侥幸逃脱吗? … …

前述海关总署161号公告是消除公司上述担忧的具有容错性的安定心丸。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监察处副处长杨瑞丽介绍,161日公告首次向社会公布不处罚的具体标准,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自主披露的,不再设定漏税、纳税金额和漏税、欠税金额占应缴纳税款比例的标准,公司将 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自主披露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标准之一即可,而且金额大幅提高,进一步调动公司自主披露的积极性。 另外,进一步确定,公司被认定为自愿披露且企业广告自愿披露后在海关受到警告或5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公司信用状况记录等规定。

“广东:前10月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285宗合计补税3.73亿元”

采用与某跨国公司进口购买相关的交易和专利权主动披露的情事更具代表性。 黄埔海关督察专员表示,该跨国公司于本月初积极向海关采购成型机、部分模具来源于德国某企业,且两者同为第三方控股公司,这部分采购构成关联交易,从上述各方进口的集团自有生产设备等, 经核实,截至12月5日,海关未对该公司实施核查,也未掌握该公司披露的若干事项相关的违法线索,且企业广告自主披露的情况属实,披露严重虚假或掩盖其他违法行为 审计人员表示,该跨国公司关联交易被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判断领域平均利润水平,参照判断结果按合理做法进行价格协商,重新调整明确成交价格,补缴征税额256万元。 专利权聘用费的部分,经认定分摊计算,涉及少课税款239万元。 最后,海关认定,对该企业申报遗漏征税特许权使用费的违规行为,要向海关事实上积极披露,积极配合海关稽查追缴相关税款,对这些行为不移交缉私部门,而是追缴追缴解决。

“广东:前10月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285宗合计补税3.73亿元”

今年1-10月,广东省内海关检查部门进行了285项自愿披露工作,共计3.73亿元人民币。

原题:广东省:今年1-10月,海关进行自愿披露工作共补足285件3.73亿元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广东:前10月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285宗合计补税3.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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