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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制定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本公司武汉市10月10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记者梁建强)近日正式印发《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创业的意见》,要求免责、减责、慎重适用留置措施、严格规范通信咨询、为冤屈干部及时明确正名等,10

意见确定了可以免责的,即免责的,不影响干部任用的5种情况。 具体包括改革推进中经验不足、先行先试失误、限制未确定的探索性考试失误、推动快速发展的无意过失。 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工作人员出现非故意过错,情节和后果不严重的; 处理突发事件或者执行紧急、困难、危险的任务时,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完毕,未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集体决定中错误的决定提出确定的反对意见或者保存意见的; 在决定实施的过程中已经履行了职责,但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湖北省出台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并且,意见确定了从轻到轻,即从轻或减轻可以解决的4种情况。 具体包括:业务中发生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较有效地挽回或消除损失的。 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造成较大损失,但立功表现的; 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自行负责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第十八代以前,经本人深入研究,自行修改的。

“湖北省出台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还确定了具体要求,如围绕审慎立案处置审慎留置措施严格规范寄信,防止给干部带来不应该有的精神困扰,建立关怀照顾解决处置干部的正确考核指导等,鼓励和保护干部创业, 目的是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勇于推进创新、突破难关、切实创造干事创业难的良好局面

“湖北省出台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原标题:湖北省制定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湖北省出台免责减责新规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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