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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向权利人有偿转让13.5吨侵权龙口粉丝
我司济南8月4日电(记者魏圣曜)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青岛海关通过知识产权权利人收购办法向山东省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企业有偿转让侵权龙口粉丝13.5吨,青岛海关监督侵权货物的移交、侵权外包装的拆除和销毁。 这是青岛海关首次通过向权利人有偿转让的方法解决侵权货物,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青岛海关透露,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人员对上述13.5吨出口粉丝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山东省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企业采用了已向海关总署备案的双龙商标专用权,经确认侵权产品后,海关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移交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知识产权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人。 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不能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没有收购的意愿的,海关在消除侵权特征后,可以依法拍卖。 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销毁。
为了兼顾权利人和顾客的合法权益,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青岛海关依法向权利人征求意见后,同意权利人以第三方判断的价格收购这些侵权粉丝,粉丝粉碎后用作饲料生产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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