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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
本公司福州7月12日电(记者吴剑锋)记者12日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法律秩序和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福建省人社厅、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社会保险金诈骗行为特别行动。
福建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表示,骗取社会保险金属违法行为,其首要表现是通过伪造身份说明、人事档案、雇佣关系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在这次特别活动中,将对通过诈骗、伪造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的公司、个人进行比较,责令其返还依法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解决。 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纪律、犯罪线索的,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福建省将建立各级人才社会部门社会保障经营、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机关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合力打击。 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和个人,列入社会保险行业重大信用丧失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两年内,建立骗取社会保险金的常态化机制,努力比较有效地遏制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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