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2字,读完约1分钟

提高内蒙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本社呼和浩特6月26日(记者王靖)记者2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内蒙古近日提高了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目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居全国第7位,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居全国第9位。

据介绍,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以及小康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适当缩小城乡保障标准差距等因素,内蒙古201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增长率为6.9。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平均增长率为6.6%,比上年上涨367元,每年达到5914元。

“内蒙古自治区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平均标准”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将于6月底前按照新标准完成资金补发,退出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补发。 另外,在脱贫攻关期内,纳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设区域贫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12个月至24个月的逐步退役期,以确保稳定脱贫。

“内蒙古自治区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平均标准”

原标题:内蒙古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平均标准”

地址:http://www.red-bird.cn/rmtt/10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