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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广西建筑装饰领域的自律管理机制
南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4月1日从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发布《广西家庭装饰公司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广西建筑装饰领域诚信自律公约》,初步建立了建筑装饰公司的自主管理机制,使广西建筑装饰领域形成了诚信、客观公正的良好氛围,客户合法。
《广西家庭装饰装修公司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确定了公司申请信用评价的条件、信用评价等级标准、年检和监管办法。 在广西开展家庭居室装饰活动的公司,参加广西家庭居室装饰公司信用评价,规定取得评价等级证书的信用评价等级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公司,在入会、培训、评价、采用示范合同、提供服务等方面享有与资质公司同等的待遇。
根据《实施办法》,广西家庭居室装饰公司的信用评价分为a、aa、aaa三个等级,确定了aaa为高等级。 a类要求公司净资产在2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比较有效投诉率不得超过年比较有效合同率的5%,a类要求公司净资产在50万元以上,上一年比较有效合同率在年比较有效合同率的3%以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aaa级要求公司净资产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可比有效率投诉不超过全年可比有效合同率的1%,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每年3月,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对公司信用进行年检,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年检合格的公司,对协会在行业刊物、协会网站公告的年检不合格的公司,给予三个月的改善期,逾期未能改善的,公司信用评价等级被取消,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广西建筑装饰领域诚信自律公约》对公司依法经营、遵纪守法、诚信、质量安全、团结合作等行为作出了约定。 对违反《公约》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黄牌警告,取消考核的优先资格,开除会员,拉入黑名单等惩戒。 违反领域自律公约条款,情节严重的,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良行为记录,建议扣除诚信、资质下降或者取消等处罚。
目前,已有首批31家建筑装饰公司自愿签署《广西建筑装饰领域诚信自律公约》,领域自律氛围初步形成。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协会将联合广大建筑装饰装修公司,继续按照住建部建筑装饰诚信评价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广西建筑装饰领域诚信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领域行为,提高对会员公司的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能力,拓展
原标题:广西建立建筑装饰领域的自律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