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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经营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

总公司北京1月8日电(记者谭谟晓)银保监会7日公布经营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第四期名单,光永明人寿成为唯一入驻公司。

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是指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个人领取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要求保险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具体来说,开展税费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人民币15亿元以上的上年末和近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上,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企业除外。

另外,具备较强的产品精算技术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完整的分支机构和服务互联网等也是保险企业经营纳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硬性指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认真核对了光永明人寿申请的开展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确认符合暂行办法所列经营要求。 银监会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规范的健全开展。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

年5月31日,日银保监会公布首批名单以来,截至目前,本人寿、中国人寿等20家保险企业获准经营纳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原标题:银保监会,批准光永明人寿经营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人寿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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