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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政府补贴虚报虚假领取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昨天( 22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养老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别化补贴,叠加各类补贴。 北京市委社工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说,《管理办法》也适用于营利性养老机构。
最高补助金水平上升到1050元
根据《管理办法》,补贴对象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 李红兵表示,考虑到老残一体和营利性与非营利组织同等待遇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同等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参照本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据说北京有500家左右的养老机构,其中大部分是非营利机构。 新政将释放出另一个信号,即政府将越来越多地从市场规律的角度推进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不论出身,只要是市场主体,都将享受待遇。 李红兵说。
《管理办法》出台后,北京将根据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别化补贴。 其中,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辅助标准是基础性辅助标准,其他3个维度辅助标准可以重叠享受。 但是,无论在哪个维度的运营补助金中,养老机构都以实际服务对象的床位、月数等作为补助金计算的依据。
值得观察的是,北京鼓励养老机构接收失能老年人群体,这方面的补贴也在提高。 据北京市民政局估算,如果一家养老机构能在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上发挥最好的绩效,政府提供的补贴每月可达1,050元。
满意度不足85%,取消补助金资格
《管理办法》建立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与市财政预算绩效指标的关联机制,确定了入住率、服务对象满意率、运营安全、企业品牌影响、诚信、人员素质、医疗与医疗结合、生态环境等8个指标。
例如,《管理办法》提出,养老机构年平均入住率比年末下降10%的,扣除当年运营补贴的20%。 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5%的,取消当年的运营补助金取得资格。 养老机构不参与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和重估或者未取得星级评价的,取消享受运营补贴取得资格。 职工持有资格证书或者参加岗前培训的比例未达到100%的,取消运营补贴取得资格。
发现养老机构违反诚信、造假、虚假领取运营补贴的,一经核实,将被列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诚信黑名单,取消运营补贴取得资格和政府服务购买资格。 运营补助金发放的,构成区民政局依法追回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相关信息
连锁经营养老站可获得5万元以上的补贴
当天,市民政局发布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住宿场所运营支持办法》(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确定了全市养老服务住宿场所和农村幸福晚年住宿场所的运营支持,包括服务流量补贴、养护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运输支持4个方面。
据悉,目前北京已建成并运营680家养老服务驿站,其中450家在城市,230家是农村幸福的晚年驿站。 为支持本市养老车站连锁化企业的品牌化运营,连锁经营养老车站将获得5万元以上的补贴。
据介绍,服务流量补贴是根据住宿场所服务取钱流量合计的一定比例给予的补贴,包括住宿场所餐补、清洁补助、洗浴补助、医生补助、同行补助、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取钱服务复印件。 实施服务流量补贴有助于吸引驿站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服务,表明服务越多、补助越多越有指导意义。 根据《扶持办法》,服务流量补贴按服务总收入的50%以上的比例进行援助。 即,驿站每向老年人收取100元费用,政府将给予50元补贴。 相当于老年人一次性给予政府33.3%的补助金。
另外,连锁运营补贴是指企业品牌供应商接受若干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实施相同服务标准、企业品牌连锁运营所给予的奖励补贴。 《扶持办法》提出,按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连锁机构的数量给予连锁补贴,每连锁经营一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给予5万元以上的不重复补贴。 (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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