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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岳德亮】为了加快美丽的浙江建设,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表现之一。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委员会有关成员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浙江省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考核指标共有六项,包括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机制、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辑和生产建设项目事后监管。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 根据分数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经省政府考核后,由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通报设区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浙江省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浙江省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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