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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住建委:今后,新建商品房将按7%的比例无偿建设保障性住房
【记者张磊、通讯员张致远】日前,荆州市住建委、市房管理局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今后,荆州新取得建设用地的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将调整为:原有商品住宅建筑总面积无偿建设5%的公租房,无偿建设7%的保障性住宅。
市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要求以建设为根本,如果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地建设,开发商在征求荆州市政府同意后,必须按7%的比例免费缴纳易建费。 缴费标准由地块大厦地价和项目建设总价格两部分组成。 其中,地块楼地价标准按实际出让价格明确,建安总价格暂按3000元/平方米征收。 缴费全额纳入财政专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是加快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赁购买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更好地处理荆州低收入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支持大学生在荆州就业创业。
原标题:荆州住建委:今后新建商品房将按7%的比例无偿建设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