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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看待与司法人员沟通的意义
刑事律师的工作和其他专业律师有很多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复杂。复杂程序一方面体现在案件要经过若干个不同的诉讼环节、步骤,另一方面体现在参与程序的司法机关比较多。所以,刑事律师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与司法人员沟通上,通过沟通才能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律师沟通的对方是公、检、法,由于立场、目标的不同,沟通并不那么容易、顺畅。特别是在侦查阶段,由于侦查工作属于秘密,担心泄密以及干扰正常调查取证,侦查人员特别不愿意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