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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3月3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广告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管理体系,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大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决策, 以牢固树立绿色快速发展理念,以重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指挥,以加强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广告主体作用为根本,更好地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调节政府治理和社会,公司自治的良性互动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形成事业力量,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基本上

――党的多次领导。 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合二为一的两个责任。

――多次进行各种各样的治疗。 明确政府、公司、公共等各主体的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管理的良好格局。

——重复市场主导。 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加强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领域自律。

——多次依法治理。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健全。

(三)首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公司责任体系、全民行为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引导清晰,决策科学,有力落实,激励比较有效,激励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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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环境治理指导责任体系

(四)中央统筹、省承担总责任,完善市县落实工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大政方针,提出总体目标,采取重大战术措施。 编制并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管理负有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决策,有组织地执行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市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一抓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筹措、教育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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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责任。 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事业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除全国性、要项区域流域、区域间、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的重要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的支出责任。 在财力和事权一致的大体情况下,在进一步梳理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全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一考虑地方环境管理的财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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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目标考核考核。 着眼于改善环境质量,合理设定约束性和期待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各地区可以制定切合实际的特色目标。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精简整合相关专项审查,促进环境对策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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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鉴定。 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 以处理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为要点,推进例行考核,加强专项考核,严格考核整顿。 贯彻落实《五步法》的业务模式,核查、核查、协商、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监督助力,巩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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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环境管理公司的责任体系

(八)依法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制度。 加快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立法程序,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加强对公司污染物排放行为的监督检查。 根据新旧不同,平稳过渡基本上妥善解决污染许可与环境评估制度的关系。

(九)推进生产服务的绿色化。 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 积极实践绿色生产方法,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清洁生产的推动力,加强全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节约资源,提供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 实行生产者责任扩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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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加强公司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要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监控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管理效果和监控数据造假。

(十一)公开环境治理的新闻。 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公司网站等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法、执行标准以及排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新闻的真实性负责。 鼓励污染防治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设立公司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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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环境治理的全民行为体系

(十二)加强社会监督。 完善公众监测和通报反馈机制,逐一发挥“12369”环境保护通报热线作用,畅通环境保护监督渠道。 加强舆论监督,鼓励信息媒体曝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发性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 吸引合格的环境保护团体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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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挥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加环境管理。 领域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领域自律。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境保护志愿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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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素养。 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编制环境保护读本,推进环境保护推进教育进入学校、家庭、社区、工厂、机构。 加大公益广告的普及力度,开发宣传环境文化产品。 引诱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实践绿色生活习惯,提倡绿色出行环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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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十五)完善的监管体制。 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执行职责、队伍,统一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执行。 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环境监管模式。 跨地区推进跨流域污染防治联合控制。 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以举行会议、论坛、大型活动等理由,对公司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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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强司法保障。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新闻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查处理,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调解中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生态环境案件相关案件的受理范围、审理程序等。 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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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陆海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合作、新闻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互联网,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的全面覆盖。 落实“谁审谁监”,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新闻化水平,推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的实现,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推进新闻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总账、互联网、窗口。 提高监测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能力,推动监测装备精确、快速、便携化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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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十八)建立规范开放的市场。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域壁垒,将各类制造公司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的投资建设运营。 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开放、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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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强对环境保护产业的支持。 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进环保首批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 壮大大型企业,培育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专业化优秀中小企业。 鼓励公司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挖掘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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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创新环境对策模式。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管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管理主机服务试点,加强系统管理,实行针对性收费。 对于工业污染区划,鼓励使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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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健全价格收钱机制。 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支付”的政策指导,建立“污染者支付+第三方管理”等机制。 只有通过补偿解决价格,合理获取利润,才能基本完整、稳妥地实施污水垃圾的解决金钱回收政策。 综合考虑公司和居民的负担能力,使电价政策完全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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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二十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环境对策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导致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解释责任解决等新闻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在相关信用新闻共享平台上依法逐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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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健全公司信用建设。 完善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监管。 建立污染防治公司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规公司依法列入信用丧失联合惩戒的对象名单,将其违法新闻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建立上市公司和债务发行公司强制性的环境管理新闻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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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健全环境对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四)完善的法律法规。 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环境管理行业先于国家进行立法。 严格执法,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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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完整的环境保护标准。 立足国情实际和生态环境状况,制定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监测标准等。 推行完善的产品环境保护强制国家标准。 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配合,健全标准实施新闻反馈和判断机制。 鼓励开展与环境对策相关的各种绿色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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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加强财税支持。 建立常态化、稳定化的中央和地方环境对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制定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公司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贯彻执行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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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完全的金融支持。 设立国家绿色快速发展基金。 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在环境风险高的行业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开展排污权交易,研究对排污权交易的质押融资。 鼓励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快速发展。 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统一国内绿色债券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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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组织指导

6528 )加强组织的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快速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本意见明确的要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生态环境部牵头推进相关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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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年03月04日01版》



:赵彬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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