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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贫困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者最高可以享受1000元的奖学金
本社昆明3月30日电(记者林碧锋)云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其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提供一次免费职业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出务工劳动力最高可享受1000元补贴。
全省各地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免费职业培训,确定对迪庆州、怒江州和其他深贫困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可组织不超过两次的免费职业培训。 培训期间,按照每位贫困劳动力每天60元和2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然后,奖励外出务工者。 对在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人员人均最高1000元以下、省内(县外)就业人员人均最高500元以下的标准颁发外出务工奖,说明贫困劳动者按收入最多可享受1次。
通知指出,对因疫情等原因收入锐减或支出剧增的贫困劳动力,各地可以开发公益性特档并给予就业安置,按人均每月1000元以上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档补贴。 具体标准在各地根据现实情况明确。 安装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另外,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贫政策,优先给予免贷创业贷款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的,最高可给予1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创业补贴。
原标题:云南:贫困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者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