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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疫情防控失职失责事件相继曝光
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2月16日通报称,由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副区长王在桥、青山区政辩四级统筹研究员张德芳和多名社区居委会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职等处分。
通报显示,作为洪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急救小组组长,王在桥没有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的人员的决定,导致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能及时集中隔离。 由于没有督促全区杀毒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指导,集中隔离点杀毒不规范,增加了交叉感染的风险; 医务人员协调不到位,联系不上,彻底追回了部分患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中长期停留的应收账款,需要治疗的业务要求严重不到位,大量患者无法及时住院接受治疗,造成了不良影响。 王在桥因重大失职失责问题受到政务解职处分,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办理。
1月21日,青山区政协四级调解研究员张德芳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组织报告就擅自离开中国,在员工联系6次时隐瞒外出地点,至2月2日不允许组织外出。 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张德芳党内给予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青山政协党组织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经解释解决,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接受批评教育并被责令检查。 负责管理机关干部人员的区政协党组织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去了管理。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统一工作安排,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协助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 武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协商监督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 负责帮助员工的政务科科长王领,干部员工没有计划沉入社区落实员工帮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碌口区长丰街正康区向街漏辖区居民程某通报了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消息,但街道和社区未能较有效地组织治疗,程某在家中上吊死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在知道程先生病情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合理处置,导致泄露消息,致使街道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现町内二级研究员孙遂义没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经解释解决,町工委书记徐启平调整不足,业务未能深入,被责令检查。 (连正) )。
原标题:武汉相继爆出疫情防控失职失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