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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共调查377起违法案件
2月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从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监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借机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事件。
截至年2月4日,福建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违法案件377起。 其中质量违法案件69件,价格违法案件261件,客户权益侵害案件8件,虚假普及案件3件,广告违法案件6件,其他案件30件。 有关物品主要有口罩、温度计、药品、酒精、食品等。
例一郑某涉嫌销售假冒口罩
1月30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微信舆论线索,当事人郑某无营业执照、医疗器械备案证,用手机号注册微信号,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的网上交易方法销售多种劣质口罩。 郑某涉嫌构成销售劣质品罪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 目前,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正在密切合作进一步调查解决。
示范例2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企业福州第六十六分行涉嫌侵犯客户权益
1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立案调查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企业福州第六十六分行在疫情防控期间未重复使用医用口罩等预防性物资,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涉嫌侵害顾客权益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1月31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发送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二、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50000元。
例文春祥(厦门)科技有限企业涉嫌销售假冒口罩
2月2日上午,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电话举报线索,客户网上订购n95口罩购买,但收到的是没有任何产品标识的普通口罩,涉嫌虚假推广假冒产品销售。 送货地点是该安西柯洪塘头黄金工业园7号楼4楼。 执法人员依法首先对三枚口罩嫌疑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合作进一步侦查处理中。
例四芿城区泽尤超市销售的鸡肉冻结品超过了保质期
1月31日,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芿城区的泽尤超市进行了检查。 经检测,该超市肉类柜台销售的鸡肉冷冻品超过保质期,数量16.5公斤,其中两包有冰鲜琵琶脚标示的鸡腿(每包5公斤)。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经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样本五三明市梅列区群火文具批发城涉嫌销售三无口罩
2月2日,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通报新闻对涉嫌在三明市梅列区群火文具批发城销售3枚口罩、加价销售普通一次不重复口罩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2972个三无口罩和用于销售口罩的登记簿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当事人涉嫌销售3枚口罩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例六廖丽莉涉嫌销售假货不重新采用口罩的案件
年2月1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进行调查。 经调查,廖丽莉分别于年1月24日和26日以0.75元-0.85元/个的进货价从微商韩某处购买的17800个显示飘安企业品牌从未重复使用口罩,生产日期显示为年2月6日,对外为0.91.5元/个 在沙县某药店,怀疑该口罩有问题,向里奥某退货2200枚,这2200枚口罩被执行人员当场检查。 经初步核查,里奥某共购买17800个,销售15800个,销售金额18900元。 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企业仔细检查声明,该企业从未生产过称为不重复使用口罩产品的产品。 目前,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例七胡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移送公安机关
1月30日晚8时,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查明当事人胡某( 28岁,海南昌江县人)通过微信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违法金额较大的违法事实。 1月31日晚6时,联合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治安大队突击检查胡某在秀屿区笏石镇住所套房内,现场查获2300只涉嫌商标侵权的漂流面具。 目前,胡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样本八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不合格口罩事件
1月31日,有群众通报称,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东路152-11号益民堂药店购买的口罩生产日期为年2月6日。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药店召回已售口罩并立案违法行为,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解决中。
例9贝拉主厨(张荣辉)在朋友圈出售3个不带口罩的
1月27日,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通报。 举报人报告称,在市场口罩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贝拉主厨在朋友圈卖了上万只口罩,市值3元、5元的售价为125元,没有正规进货渠道。 经查处,当事人经营三无口罩、诈骗客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年1月31日立案调查,现案件按法定程序办理
样品十康好医药有限公司宁德天安经典店口罩联合销售交易
1月23日,宁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根据通报查处福建省康好医药有限企业宁德天安经典店,福建省康好医药有限企业宁德天安经典店自年1月22日起在销售振德医疗器械用品的有限企业生产( 1029798规格17cm*18cm )医用质量 发现强行向客户销售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企业生产的) 18cm )的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宁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执法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人民币2642.2元的行政处罚。
例十一平潭亿金方医药有限企业高价销售口罩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支队接到投诉举报后到平潭亿元的金方医药有限企业检验,当事人在疫情发生后以100%的差价销售绿舰品牌防尘口罩,案值达360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
标题:截至2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违法案件37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