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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西部新闻网成都信(记者赵彬) ) (/S2/) 4月15日,记者从四川民政厅获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所需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尽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低风险地区要在确保疫情防控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对策方案,逐步安全有序地恢复养老机构的正常秩序。 各地要了解当地回国和新住院的老年人及院内工作人员的情况,确定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的防控条件,明确有序开放的时间和程序。 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必要和必要单位主要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养老机构防疫管理不松懈。 加强设施日常管理,妥善组织老年人返回医院,按“先预约、判断、再住院”的方法办理入住手续,入院前在家注意14天,并提交14天内活动轨迹的书面资料。 住院的老年人回到养老设施后,14天不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中饮食。
老年人或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①15天内接触过入境回国人员。 ②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 ③有发烧、咳嗽、流鼻涕、腹泻等嫌疑的④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时不进行入住。
妥善安排住院中的老年人外出。 对于确实需要外出的老年人,按照“限期、定位、分割”大致经过养老机构批准后,戴口罩外出。 老年人外出应尽量由家属和工作人员陪伴,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报告出院活动的轨迹。
恢复家庭探视服务,在养老机构设立探访区,家庭成员根据事先预约在探访区探访老年人,进行实名登记。 探视者必须戴口罩,不得进入老年人的生活区。 老年人没有行动能力的,养老机构根据需要安排家属在做好防护措施和全面消毒的基础上进入老年人所在的居室探望。
反复“进入所有检查”基本上,要控制人员出入频率,做好体温监测、全面消毒和外出活动的轨迹记录,全员出入要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基本上禁止无关人员住院,可以适当配置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采取防疫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并加强人员管理,积极开展持续开展院内防疫和安全工作的老年人健康关怀工作,将有效缓解老年人所有的人际孤独、心理压力、身心健康等问题。
: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