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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院两年来因严厉贷款141人被判刑
宁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2月25日消息(记者杜金明通讯员钟法) 23日上午在宁波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法院惩治套路贷款犯罪的情况,并公布了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两年来共有141人被判刑。
裁判例:借2.5万元,还20万元
发布会召开当天,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宣判套贷刑事案件。 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俞某、应某、邬某、金某和王某(别出心裁)以某新闻咨询有限公司为基地,形成恶搞集团,假借民间贷款之名,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贷款金额借据,以拍照等方式为被害人
其中,被告俞某等人于年8月向李先生借款5万元,约定吴氏担任担保人,但实际只发放2.5万元,欺骗吴氏并发放10万元借条,以其名义房屋租赁作为抵押。 此后,在李某、吴某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被告人逼迫吴某再次出具5张2万元的借条,随后以其房屋在母亲单位闹事为由,威胁吴某以虚假借条偿还20万元,并向吴某父亲收取13.55万元。
经江北法院审理,以诈骗罪一审判处俞等4人有期徒刑4年8个月至1年2个月,各地并处罚金6万元至2万元,退还违法所得。
年,宁波市全体法院受理的套路贷案中,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的占54.8%。 在涉罪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多项罪名,除最常见的诈骗犯罪外,58%的案件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制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卖淫等严重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
车贷、房贷、裸贷… … 套现贷款形式多样
从宁波法院的司法实践来看,宁波地区的贷款犯罪类型多而复杂,渗透到许多重要领域和行业。 除了以前流传下来的民间借贷类型外,还有二手车贷款、汽车抵押贷款、学校贷款、裸贷、无抵押贷款等类型,以及网络借贷、app等新型借贷犯罪。 其犯罪方法除故意破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硬性暴力外,还包括跟踪、骚扰、言语威胁、电话轰炸、传递PG图像、纹身送花等软性暴力。
在裸贷犯罪案件中,被告熊在酒店内以裸贷形式(拿着身份证和借款合同拍摄裸照)向未满18岁的受害者小晶(化名)借给了3000元。 小晶归还部分货款后,未能按要求继续还款,因此小熊以借款逾期为由,逼迫小晶签署19000元的借款协议。 随后,熊先生将裸照发给家人进行威胁,多次强迫小晶卖淫,并以卖淫所得偿还高额贷款。 随后,熊某再次逼迫小晶签订26000元借款合同,随后小晶报案,敲诈未成功。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勒索罪、强制卖淫罪判处熊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宁波中院扫黑办公室副主任、未成年法庭庭长吴伟民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大学生,借款要慎重。 在需要借款的情况下,必须提高警惕,寻找正规合法资质的银行和贷款企业,在贷款过程中,要求在白纸上签字等,尽量不要陷入型贷陷阱。
严惩套贷犯罪
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宁波二级法院重拳出击,严惩套贷及其后的黑恶势力,一审受理套贷犯罪案件71起299人,考核37起141人。 二审受理12起64人,考核11起52人,案件标的共计1732.1万元多,对141名被告人判处18年至拘役4个月的不同刑期,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占25.5%。 经过两年的持续打击,宁波地区套路贷款频发的势头得到了较为有效的遏制,许多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为了比较有效地遏制套贷犯罪,宁波法院将套贷处罚与防止虚假诉讼相结合。 全市法院从2019年6月开始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极大震撼了套贷和虚假诉讼犯罪分子。 全市法院2019年1-11月民间借贷案件收缴件数为2067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6931件,减少25.1%,处罚效果显著。
原标题:宁波法院两年严厉贷款141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