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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河南省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公司郑州10月10日(记者李鹏)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出通知,规定提高2019年残疾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到年底发放增加待遇。

此次上调标准为,1级至6级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210元、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 家属抚恤金每月100元(孤立老人或孤儿120元)。 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赡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每人每月另增10元。

另外,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劳动者生活保障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就业者月平均工资的50%、40%、40%

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因医疗地而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按25元/日/人和其他地区按20元/日/人两级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残疾津贴、生活保障费、亲属抚恤金的劳动者或劳动者死亡者供养亲属。 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排),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劳动者,不执行残疾津贴调整。

“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原标题:河南省工伤保险待遇上调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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