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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完善的制度将补充火灾防控的短板
本社昆明9月16日电(记者王研) 16日公布了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修订后的《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了相关制度,做出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详细规定,弥补了火灾防控工作的短板。
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队长赵文生介绍,《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进一步将部门级消防实务责任延伸至直属机构,全面确定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文化与旅游、住建、农业农村等27个部门和能源、通信、邮政等5个主要直属机构的消防实务责任,进而在火力发电厂、石油化工、物流领域。
昆明市发生了电动车违章停车、充电不当引起的火灾,造成多人死亡。 针对这种火灾防控工作短板,《办法》是村(居)民委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电动自行车、租赁房等消防安全措施,在安全区域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和安全可靠的充电装置,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和车辆停放。 并把近年来影响火灾稳定的因素纳入责任追究体系中追究责任,通过逼迫责任落实的方法,遏制主要灾害因素的出现。
另外,《办法》还观察到,各级政府确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自主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恢复社会不良影响。 火灾事故发生后,调查结果表明,在全部履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的火灾事故发生后,调查结果表明,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等情况得到全面落实,可以从轻、减轻或者逃避责任追究。
原标题:云南完善的制度补充火灾防控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