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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发区环境保护不充分的,有可能被拆迁合并

总部南昌8月21日电(记者林浩)日前,《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保护不充分、快速发展滞后等考核结果不合格,且改善不充分或无法改善的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拆迁整合。

“江西:开发区环境保护不到位或将被撤并整合”

根据条例,江西省要求设立开发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整理、整合、取消本行政区域内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查公告目录》的产业基地、工业园区、产业区等规模小、布局分散的开发板块,公布《中国开发区审查公告目录》 另外条例要求江西省人民政府必须建立统一的开发区综合评价制度 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环境保护不到位、发展迅速滞后等考核结果不合格且改善不充分或无法改善的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拆除和整合。

“江西:开发区环境保护不到位或将被撤并整合”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术性新兴产业、资源存量特征产业和绿色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

原标题:江西省:开发区环境保护不充分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拆迁合并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江西:开发区环境保护不到位或将被撤并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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