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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对热点地区新建商品房实施三年销售

11日晚,南京5月12日电(记者杨绍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补充意见》,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地区新建商品房进行了3年的销售,对苏州工业园区全部二手房

“江苏苏州对热点区域新建商品房实行3年限售”

意见指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境、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区域(东靠京杭运河、西靠珠江路、南靠竹园路、北靠邓尉路() )新建商品住宅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可以转让。 苏州工业园区全境二手房,购房人通过二手房市场交易新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以转让。

“江苏苏州对热点区域新建商品房实行3年限售”

另外,意见要求重新购买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实施人才优先购买政策。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将预售许可建筑面积的50%~60%的住宅优先销售给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创业、在本市没有房子的人才。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苏州部分地区房价,特别是学区房价明显上涨。 苏州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落实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倒把的房地产买卖,正确实施政策,合理诱惑市场预期。

“江苏苏州对热点区域新建商品房实行3年限售”

原标题:苏州将对热点地区新建商品房实施3年预售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江苏苏州对热点区域新建商品房实行3年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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