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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公民和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与民办教育提前招生、掐住招生、跨地区招生等突出问题相比,黑龙江省教育厅于3月31日发布民办中小学招生实务政策,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校外教育机构考试结果和课程复印件为招生入学依据 民办普通高校严禁以中考方法以外的方式录取学生,全面推进公民联考,确保教育公平性。
根据要求,从今年开始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费入学,不得组织各类招生考试、面试,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说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电脑随机录取,合格率为招生计划的100%。 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照中考成绩招生,分数不够坚决不准录取,除中考办法外严禁录取学生。
在招生流程中,公办民办中小学实行同时招生,任何学校都不能享受提前招生特权。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应当纳入考核批准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校按照考核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法同时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擅自招生,不得跨地区招生,对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办理学籍。
为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工作,黑龙江省统一搭建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通过新闻化手段进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网上报名、志愿报名、随机录取、一键分级
原标题: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公民和招聘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