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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调整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的缴费标准
今天,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表示,从4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个人累计最高可获10万元。 在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时,该计划参与者无需申请给付,退休住院保障金直接计入参保职工养老金账户。
据了解,离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是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担的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公司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助制度,帮助参保职工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被称为员工第二医疗保险。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计划已支付互助保障金98.84亿元,惠及上海1857.32万退休人员。 截至2019年底,上海共有405.81万退休职工参加了该计划,覆盖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85%的退休职工。
此次调整后的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加入对象分为团体加入对象和社区加入对象。 保障期间,投保人发生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的急诊留院注意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和家庭病床治疗4种情况之一的,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在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对个人自负的医疗费,占50%~70%
团体加入对象是指上海市职工基本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自发大体通过本人原公司的退官会组织。 团体加入本计划的加入人数在本公司退休员工总数的75%以上。 社区参保对象是指上海市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停业公司的离退休人员、无自由职业者等单位的社会离退休人员以及单位未组织参保的离退休人员。
参加该计划的退休职工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时,无需申请给付,市职保通过互助保障数据库与社会保险部门、医疗保险部门的新闻数据互联,直接将退休住院保障金划入投保人养老金账户。 (记者钱培坚) ) ) )。
原标题:上海调整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