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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12条措施保护爱护医务人员
福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3月2日宣布,福建省今天( 2日)采取保护医务人员关怀的方针。 这涉及到报酬待遇、保险保障、职务评定、安全防护、休息、休养、休养、消除烦恼等多方面。
在全面落实薪酬待遇的基础上,根据措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执行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 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务人员的临时业务补助将相应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临时业务补助和提高2倍的薪酬总量不包括在所在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中。
在及时提供保险保障方面,措施提出福建省对援助湖北省的医务人员和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处理人身伤亡、重大疾病风险,优先执行赔偿政策。 各地要为参与福建省其他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落实疫情专用保险。 疫情事故发生时,给予保险赔偿,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措施上,各地必须按照福建省相关措施的精神,为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开辟职称评定和人员招聘的绿色通道。 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中优先申报,优先参加,优先聘任。 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经验来源于同年的基础工作经验。 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职务晋升、岗位晋升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此外,措施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心理健康。 整合现有心理卫生服务资源,组建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开通面向一线医务人员的全天候疫情心理支持专线和心理援助互联网平台专业区域,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判断,加强心理援助措施,加强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精心协商、关怀问候等方法,密切关注医务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实现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疏导。
原标题:福建出台12项措施保护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