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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工作

唐荣通讯员姚承初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问题疫苗专业检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业工作小组,前往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现场调查,深入了解问题疫苗的采用情况和疫苗购买、运输、储存、接种、过期疫苗处置等相关情况。

“广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从业”

调查结果表明,宝安区139家预防接种机构均未采用长春长生生产的冻干人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不死干预批次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干预批次百白破疫苗; 辖区内所有指定接种单位的疫苗都建立了疫苗的出入库和采用记录,所有疫苗均由区疾控中心配送,未发现从接种点购买疫苗的行为; 本辖区疫苗来源中的一种疫苗由省市疾控中心配送,两种疫苗由区疾控中心在省平台集中采购后,未发现厂家直接配送的本辖区内存在无资质接种机构开展接种工作, 所有接种门诊疫苗人员持证上岗,所有儿童预防接种新闻依托深圳市预防接种新闻平台管理; 疫苗的收发、运输和报废管理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所有接收的疫苗都要对照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运输记录、分批发放等相关情况进行记录,疫苗中保存有温度记录; 所有报废的疫苗在区食药店及区卫计局、区卫监所的监督下统一报废。

“广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从业”

对比疫苗接种工作的现状,宝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爱忠向区卫生(疾控)部门提出了三点意见。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在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处置等环节规范管理,严格查处和管控风险风险风险。 要继续加强对各接种单位的监督,完全关联管理制度,规范接种疫苗工作,加强对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 要做好群众答疑,做好新闻公开,重塑人民群众对接种疫苗体系的信心。

“广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从业”

原标题: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工作

来源:人民报道网

标题:“广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察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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