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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书法界,同样的书法作品中繁简字混用被认为是问题作品和不规范作品。 在各种书法大赛和大展中,作为评委们谴责的第一点,经常被扔进废品和垃圾的队列。
有些人甚至是从事书法教育的专家和教授也在网络和社会公共服务上公开作为评价书法作品的尺度。
于是,书法教育多次强调,同一作品中,要么贯穿繁体字,要么贯穿全篇简字,否则就会违背功令,过关,不规范。
但是,笔者多年来在临习毛体书法中发现,毛泽东的书法,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以后的书法笔迹中,存在着许多繁字混用的作品,这些作品又是人们赞不绝口的经典。
例如,天生仙人洞------其中之一,仙字就是简化字。
另外,曲弓射大雕----------,只有曲二字是简化字。
数风流人,看现在-------其中还字,有时繁,有时简。
例如,只有几块石头被打磨过----------只、个、头三个字是简化字。
我记得那一年,在草地上飞-------其中当字是简化字。
学习雷锋,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学,为,东三个字,也就是简化字。 这三个字也是繁体字草书,但毛泽东主席于1965年8月30日写的,1956年《简化字方案》公布后,应视为简化字的运用。
这些缩写字,或者繁体字草体字,即使和繁体字合编共用,也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规范。 相反,这种混用,很自然,没有做作的感觉。 体现了其和谐与统一,体现了文化的生态平衡,体现了时代的节奏感。 并且,体现了手绘书法艺术巨匠无所不能的气质和度量。
毛泽东作为新中国开国领袖、世纪伟人、划时代书法艺术家、国学大师,以身作则,开拓性地用繁体字掺杂的方式展现同一本书,给后世以启示,促进民族文化的快速发展,真的具有深刻而重要的意义。
但是,本坛为什么长期存在统一的繁简混用不规范观呢? 为什么学书的人总是重繁轻易地倒下,或重繁地去简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几个------
对书生效的,在法上,在中,在法下。 我以为越到太古,就越能得到法的真谛。 而且,历史上的经典和模范作品大多是繁体字,后代很容易摸。 同样画瓢,不在家也可以当书法人,还可以威胁和威胁年轻人。
2、简化字缺乏名家模仿的作品。 现代虽然出现了一些大家和逸品,但都是古人繁体字的翻版。 另外,按照人的常态,出生时平凡,死后伟大------还是要向古人学习。
3 )繁体字平衡字体结构方便,多字法和章法经验,可以用手捏自由使用。 简字相反,消费心多,写起来别扭,让人看不下去。
4 )繁体字古朴,资格陈旧。 写繁体字表明书法家老成有智、有学问。
5 )对略字的由来和意义缺乏认识,有些对略字抱有成见。
6、港澳台地区和海外普遍采用繁体字,对中国大陆有一些冲击和影响。 特别是书上市后,本家经常因为自己的作品简单的字不规范而害怕价格下跌。
7、大家都不想带不规范的帽子等等。
其实,以上观点是以繁简乃至繁去简为评书制定的尺度,我认为实际上是不公平或偏颇的看法。 特别是在关于汉字繁简问题争论不休的情况下,这种不规范观和杂七杂八地评价书的好坏,会阻碍中国文案的快速发展,因此不可取。
---------这个问题,毛泽东的书法经典,已经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书法规范是什么? 书法规范是指根据现有规定和历史约定书写势利形式、临摹形式,在字法、笔法、章法等方面符合书法的规律性、整齐性、完备性。 通俗地说,是两个意思。
一个是有出处,有规律。
第二,写得整整齐齐、漂亮、漂亮,给人一种美丽的感觉。
根据这样的概括,繁简混用是有规律有道理的,没有不规范的问题。
第一,从古至今,行体字和草体字的纸面上有时本身就有繁简混用的情况。 简化字的由来,多为繁体字的行草书写,是繁体字草书写的简化。 现在,54个旁中,有28个是从行书和草书发展而来的。
繁字草体,其优势是简、连二字。 多个缩写的由来是繁体字的某个部位或草书进行的。
例如,书、乐、为、长、东、车、兴、门、学、传、重、实、贫、会、还、过、圣、尽、专、买、汤、农、孙、当等被写在繁字草书上。 是草书的楷书化,是现在的简化字。
另外,来源于与、法、云、飞、开、广、务、击、里、虫、产、升、乡、处、或尸、习、声、县、条、凿、医等,或繁体字的草书,或繁体字的某部分。 大量存在于古人的书籍中。
第二,简化字是时代的进步,是历史的必然。 汉字从古到今一直简化着。 从甲骨文、金文、大小篆书到隶书、草书、楷书,都是汉字简化的过程。 秦始皇统一文案后,随着时代的变化,出现了繁体、简体、俗体、异体等字。 但是,现在通过国家正式发表的简化字也只占了汉字的很小一部分。 1956年发表的只有515个简化字和54个简化偏旁。 简化字只占常用字的七分之一。 1964年类推发表在《简化字总表》上的也只有2236个字,1994年词典收入来源的汉字总量为91251个字。 简化到九分之一以下。 除去不能简化或者不能再简化的字,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汉字,随着今后历史的发展将逐步简化。 现在的汉字不是繁简混用吗? 如果不是简单混用的话,不足九分之一的简化字能表示整个汉字吗? 不应该和其他未简化的繁体字混用吗? 因此,不重视简化字、死于繁体字、中伤繁体字混用,并不是时代的渐进要求。
第三,现在的简化字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法定为依据。 有根据就作为规则,写好就作为规范。 这里重要的问题是写下来,不是繁体字。
第四,港澳台等一些顽固的观点和中国大陆的一些成见,不足以阻碍简化字的快速发展。
最近,我看到了嘲笑的简字,就像香港的一位学者:
无父母、无爱心、无生育、工厂空空、麾无麦、运无车、导无道、儿无首、啾无足、单翼飞翔、无力、有云、无雨、无门
这种讽刺,虽然给大家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并没有阻碍简化字的运用和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的缩写自国家公布实施以来,经过了半个世纪,已经得到社会和国际的公认和熟悉、运用。
另一方面,今天汉字的简化,不是共产党头脑发热,而是中国社会迅速发展的必然,是汉字迅速发展、改革的产物。 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就汉字制定了第一个法定注音,并于1918年正式发表。 1922年,提出了基于钱玄同、陆基、黎锦熙等提出的做法的汉字改革的7种做法。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缩写表,共公布300多个缩写。 当时容庚先生还出版过《字典的简化》。 之后,共产党执政后,于1956年发表了《汉字简化方案》。 这个方案不能说没有上个世纪初期的改革基础。 因为,文案的改革不是单一党派和集团的事,而是全中国人民的事。 这表明,对简化字的反对和成见是没有用的。
当然,言归正传,简化字中也有面、里等二字为一字的字。 面条,有脸的面条,有面的面条。 有反面、反面、反面。 作为书法的人,在写作过程中要观察用繁简字加以区别。 虽说这是重视简化字,但也不能说无视。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不是有文化的书法家了。 应该指出王羲之的《兰亭序》中20多个字的写法不同,形状相同而内涵却有不同的字,这不是应该考虑区别吗? 这正是繁简混用的另一个真正含义。
综上所述,笔者的结论是书法作品完全可以繁简字混用。 而且应该以毛泽东主席的书法为榜样。 简化字是约定俗成的,是法定依据的,书法的人有责任和繁简字一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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